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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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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在法律诉讼中,很多时候都会涉及到财产保全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财产保全要支付一定的保全金,基本相当于需要保全的财产价值,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就运应而生,通俗的说就是为投保人提供财产担保,以财产担保的形式来代替需要缴纳的诉讼财产保全押金

举个例子:某公司要打官司,涉及价值100万的财产保全,需要提供100万的保证金,可是一下子又拿不出这么多,那么到保险公司投保一份诉讼财产保险责任险,经保险公司审核,符合投保要求,就可以出具一份保单,将该保单提交给法院,可代替需要缴纳的财产保全保证金。

天安财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一、优点:

1)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综合性保险公司,资金实力雄厚。在各地具有分公司和营业网点,覆盖全国,并纳入中国保监会监管体系,标准化的业务运作模式更容易得到全国各地法院的认可,也方便申请人和法院的后续处理。选择天安保险公司承保,资信有保障。

(2)保险费用远远低于传统的担保费用,材料齐全可一日内出具保单保函,无需提供反担保。

二、方式

申请人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天安保险公司向申请人出具保单并据此向法院提供保函。

三、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因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本条款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存在以下事实,视为保险事故发生

(1)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确有实际损失的存在;

(2)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的损失的出现与财产保全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有因果关系;

(3)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的损失经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具体损失金额。

     申请保全错误而导致的赔偿情形一般有以下两种:

(1)因法院不支持保全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其败诉,申请人应对保全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因查封非诉讼当事人财产而导致的损失,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投保所需资料:

1、起诉状/仲裁申请书一份;

2、诉讼保全申请书一份;

3、财产保全标的物明细清单;

4、投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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